今年二十六歲,父母也都年過半百,老實說,排除掉讓爸媽抱孫子的想法,我自己都想早點結婚、成家立業。最近幾年,同學們也開始一個個扔紅色炸彈了,有些人甚至已經在網路上po起了媽媽寶寶的文章和照片。說內心不著急不慌?騙人的。說不羨慕?騙人的!(更何況我又超級愛小baby)
有時夜闌人靜,不禁捫心自問:你自己都想結婚了,可是將來你可是要當很長一段時間窮學生的,家裡也沒那個本,你拿什麼條件結婚成家?近期大陸又有老人家受訪說「30歲不結婚該判刑」的新聞。摸摸自己心底吧,你當初退出國軍這個穩定的工作,到底是不是正確的決定?
答案是:
這麼說吧,對我個人來講,「想結婚」,是屬於血性衝動的一種欲望、目標,是比較物質性、身體性的,更偏向於一時衝動的東西。相對來說,投身史學、追求學術,則是更為精神、智慧也更加長遠、深刻的計畫。在沒到這個年齡以前,我從未想過什麼結婚、成家的事兒,可是讀歷史、做學術,卻是我打小以來的理想盼望。後者是一直以來、長期的既定目標,前者充其量只是臨時起意或次要目標罷啦。
我覺得可以這樣比喻:準備存個幾百萬甚至千萬,來買特定某棟或某地段的房子。在努力存錢的過程中,我必定會看到一些當下十分想買的東西,比如說一輛幾百萬的賓士轎車。但是如果買了這台賓士車,我存夠買房子的錢的時間可能就得拖遲延後(別管啥頭期款、首付的),甚至可能再也買不起房子——考慮到時機的問題。雖然車、房都是人生中必要有的東西(舉例而已,有人從來不開車不干我事呀),但是買車不過是我一時的衝動,而買房才是長遠、原初的計畫。錢還沒存夠就先買了車,要重新存到買房的錢就變得極難。但當我存夠了錢、買了房子,車子可以慢慢買,更別提房子可能增值而我又轉手獲利、以錢滾錢。
扯太遠了,反正這篇文章的核心思想是,包括我自己、我老父老母和其他關心咱的人都別急,我不是不結婚,是有輕重緩急底!沒意外的話,大家都有機會吃到我的喜酒。